玻璃幕墻安全檢測,可以確保建筑中的玻璃幕墻在質量、安全和可靠性等方面達到要求,保證用戶的使用體驗和建筑的整體品質。
排查內容包括:
(一)現場隱患檢查。重點檢查幕墻玻璃面板、開啟系統、主要承力結構件、連接構件(螺栓)、幕墻密封系統及幕墻排水系統等項目的質量安全情況,是否存在私自改裝情況,是否發生過坍落、外凸,是否存在高墜風險等使用安全問題及整改情況,及其它嚴重危及玻璃幕墻使用安全的情況。
(二)管理行為檢查。重點檢查業主或受委托物業單位是否制定既有建筑玻璃幕墻日常養護制度;是否落實專人負責;是否建立定期自查制度并留存相關記錄或臺賬等材料。
(三)系統納管檢查。重點檢查信息平臺納管情況,包括安全維護責任人對“上海市建筑幕墻管理平臺”使用情況,既有建筑基礎信息是否完整準確,日常安全維護中涉及的日常巡查臺賬、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報告、安全性鑒定報告、應急預案、隱患整改措施等相關資料的填報情況,玻璃幕墻樓宇碼張貼情況等。
排查方式有以下幾種:
(一)樓宇自查。業主或者受委托的物業服務單位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技術標準以及本通知要求,開展“現場隱患、管理行為、系統納管”方面的自查自檢,加強對既有建筑玻璃幕墻的日常巡檢,做好巡檢臺賬。通過增加巡檢頻次、提升檢查覆蓋率等方式,重點做好防汛、防臺、高溫期間的全面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治,堅決消除既有建筑玻璃幕墻高墜風險,確保度汛安全。
建筑玻璃幕墻安全排查幕墻安全性鑒定內容
(二)屬地巡查。各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及特定地區管委會應委托有相應技術能力的行業專家或技術服務單位,對轄區內既有建筑玻璃幕墻開展全面巡查整治工作,落實對轄區內既有建筑玻璃幕墻使用維護的監督管理,督促相關責任各方履行義務。重點加強商業中心、交通樞紐、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等人員密集、流動性大的區域內的建筑,臨街建筑,因幕墻玻璃墜落容易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壞的其他情形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墻巡查整治,嚴防危害公共安全的玻璃幕墻高墜事故。
(三)全市抽查。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將結合2023年上海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墻巡查整治工作,通過對已開展區級巡查樓宇的巡查工作情況進行抽查復核,重點針對“區級巡查能效、隱患閉環情況、重點工作落實”等方面對全市各區既有建筑玻璃幕墻監管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和全面評價,督促各區強化屬地責任、提升管理效能、加強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