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工程檢測包括鋼結構和特種設備的原材料、焊材、焊接件、緊固件、焊縫、螺栓球節點、涂料等材料和工程的全部規定的試驗檢測內容。主體結構工程檢測,取樣檢測、鋼材化學成分分析、涂料檢測、建筑工程材料、防水材料檢測等、節能檢測等成套檢測技術。
本中心在產業在提升單項檢測技術的同時,注重發展和實現專業間的一體化,完善了成套的鋼結構檢測技術,包括鋼結構力學性能檢測(拉伸、彎曲、沖擊、硬度)、鋼結構緊固件力學性能檢測(抗滑移系數、軸力)、鋼結構金相檢測分析(顯微組織分析、顯微硬度測試)、鋼結構化學成分分析、鋼結構無損檢測、鋼結構應力測試和監控、涂料檢測、鹽霧試驗等成套檢測技術。
無損檢測NDT(Non-destructivetesting)是工業發展必不可少的有效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個國家的工業發展水平,其重要性已得到公認。無損檢測NDT(Non-destructivetesting),就是利用聲、光、磁和電等特性,在不損害或不影響被檢對象使用性能的前提下,檢測被檢對象中是否存在缺陷或不均勻性,給出缺陷的大小、位置、性質和數量等信息,進而判定被檢對象所處技術狀態(如合格與否、剩余壽命等)的所有技術手段的總稱。
根據受檢制件的材質、結構、制造方法、工作介質、使用條件和失效模式,預計可能產生的缺陷種類、形狀、部位、和方向,選擇適宜的無損檢測方法。
1)鋼材力學檢測
對鋼結構所使用的鋼材力學性能進行檢測,如拉伸、彎曲、沖擊、硬度等。
2)緊固件力學檢測
對鋼結構所使用的緊固件力學性能進行檢測,如抗滑移系數、軸力等。
3)金相分析
對鋼結構所使用的鋼材進行金相分析,如顯微組織分析、顯微硬度測試等。
4)化學成分
對鋼結構所使用的鋼材進行化學成分分析。
5)涂料檢測
對鋼結構表面涂裝所用的涂料進行檢測。
6)應力測試
對鋼結構安裝以及卸載過程中關鍵部位的應力變化進行測試與監控。
7)成套技術
以上各項,包括鋼結構力學性能檢測(拉伸、彎曲、沖擊、硬度)、鋼結構緊固件力學性能檢測(抗滑移系數、軸力)、鋼結構金相檢測分析(顯微組織分析、顯微硬度測試)、鋼結構化學成分分析、鋼結構無損檢測、鋼結構應力測試和監控、涂料檢測、鹽霧試驗等成套檢測技術的集成稱之為鋼結構檢測技術。
鋼結構桿件長細比的檢測與核算,可按規定測定桿件尺寸,應以實際尺寸等核算桿件的長細比;
鋼結構支撐體系的連接,可按規定檢測;支撐體系構件的尺寸,可按規定進行測定;應按設計圖紙或相應設計規范進行核實或評定。
鋼結構構件截面的寬厚比,可按規定測定構件截面相關尺寸,并進行核算,應按設計圖紙和相關規范進行評定。
鋼結構防護涂料的質量,應按國家現行相關產品標準對涂料質量的規定進行檢測;
鋼材表面的除銹等級,可用現行國家標準《涂裝前鋼材表面銹蝕等級和除銹等級》GB8923規定的圖片對照觀察來確定。
不同類型涂料的涂層厚度,應分別采用下列方法檢測:
1)漆膜厚度,可用漆膜測厚儀檢測,抽檢構件的數量不應少于標準表中A類檢測樣本的最小容量,也不應少于3件;每件測5處,每處的數值為3個相距50mm的測點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2)對薄型防火涂料涂層厚度,可采用涂層厚度測定儀檢測,量測方法應符合《鋼結構防火涂料應用技術規程》CECS24的規定。
3)對厚型防火涂料涂層厚度,應采用測針和鋼尺檢測,量測方法應符合《鋼結構防火涂料應用技術規程》CECS24的規定。涂層的厚度值和偏差值應按《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的規定進行評定。涂裝的外觀質量,可根據不同材料按《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的規定進行檢測和評定。
鋼網架的檢測可分為節點的承載力、焊縫、尺寸與偏差、桿件的不平直度和鋼網架的撓度等項目。
鋼網架焊接球節點和螺栓球節點的承載力的檢驗,應按《網架結構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GJ78的要求進行。對既有的螺栓球節點網架,可從結構中取出節點來進行節點的極限承載力檢驗。在截取螺栓球節點時,應采取措施確保結構安全。
鋼網架中焊縫,可采用超聲波探傷的方法檢測,檢測操作與評定應按《焊接球節點鋼網架焊縫超聲波探傷及質量分級法》JG/T3034.1或《螺栓球節點鋼網架焊縫超聲波探傷及質量分級法》JG/T3034.2的要求進行。
鋼網架中焊縫的外觀質量,應按《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的要求進行檢測。
焊接球、螺栓球、高強度螺栓和桿件偏差的檢測,檢測方法和偏差允許值應按《網架結構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GJ78的規定執行。
鋼網架鋼管桿件的壁厚,可采用超聲測厚儀檢測,檢測前應清除飾面層。
鋼網架中桿件軸線的不平直度,可用拉線的方法檢測,其不平直度不得超過桿件長度的千分之一。
鋼網架的撓度,可采用激光測距儀或水準儀檢測,每半跨范圍內測點數不宜小于3個,且跨中應有1個測點,端部測點距端支座不應大于1m。
對于大型復雜鋼結構體系可進行原位非破壞性實荷檢驗,直接檢驗結構性能。結構性能的實荷檢驗可按標準規定進行。加荷系數和判定原則可按規定確定,也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對結構或構件的承載力有疑義時,可進行原型或足尺模型荷載試驗。試驗應委托具有足夠設備能力的專門機構進行。試驗前應制定詳細的試驗方案,包括試驗目的、試件的選取或制作、加載裝置、測點布置和測試儀器、加載步驟以及試驗結果的評定方法等。試驗方案可按標準制定,并應在試驗前經過有關各方的同意。
對于大型重要和新型鋼結構體系,宜進行實際結構動力測試,確定結構自振周期等動力參數。結構動力測試宜符合標準規定。
可根據實際條件選用電阻應變儀或其他有效的方法進行檢測。